2014年9月24日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满两年,当天在公司人事安排下将续签合同提交,但是一直未
更新时间:2014-10-08 06:26:02
问题描述:
你好!2014年9月24日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满两年,当天在公司人事安排下将续签合同提交,但是一直未收到签回的合同。2014年9月28日在销售会议上由于一些工作方面的想法与老板未能达成一致,公司单方要求不续约。现就赔偿金计算有争议。我了解到的计算方法是过去12个月总收入平均工资x2,但是公司坚持奖金的计算方法不同,比如我的2013年奖金都是2014年初发放,但是公司认为一部分属于2013年业绩,这合理吗?我拒绝在这种不合理文件上签字,公司现强制要收回电脑等。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我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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