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56岁,下班途中被逆行的摩托车撞了,肇事司机报的警,1星期后抢救无效死亡,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对方
更新时间:2014-09-30 16:43:52
问题描述:
我婆婆56岁,下班途中被逆行的摩托车撞了,肇事司机报的警,1星期后抢救无效死亡,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对方100%全责,住院期间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借的,车主一共送来25000元,然后说实在没钱了,摩托车没有交强险,车主不是本地人,在本地打工,名下在青岛有住房一套,但是贷款,请问这种情况需要负刑事责任吗?能判几年?如果他没有民事赔偿能力我们该怎么办?另外我婆婆是退休反聘人员,可以算工伤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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