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1月交首付16万,签订合
更新时间:2014-09-24 18:24:27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11月交首付16万,签订合同于2014年5月30日前交房,但是到了今年5.30号未交房,催促多次都没交,直到看见新闻电视台播放因房产公司老板欠别人的钱,被别人告上了法院,法院将房子查封处理了,我们找到开发商把合同拿过了,发现合同除了原先我们签字了,开发商连合同字都没签,【合同约定违约金按照百分之二赔偿,退款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赔偿】,直到9.30日任未处理,不得已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及违约金合计:60000元的赔偿,【四倍赔偿有无法律根据】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支持,请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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