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女方在2007年5月出轨,在当时情况下她写了二份保证书,这事情就算结束了,2007年底我们买了第一套房子,因为都在外地上班,,没有回家办理买房子的手续,最后房产证上写我姐名字,现在市值40万。2012年又在单位购置一套商品房,原价45万,首付三成,按揭七成,但是这套房子她要求写上我和她名字,我最后答应了她的要求,毕竟是一家人。这两年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激化,矛盾越来越尖锐,她吵架就提出离婚一事来威胁,我感觉已经是没有合好的机会,互相指责吵闹之中度过,影响家庭小孩,更影响邻居,她天天提出离婚的事情,我刚开始不同意,最后瞻前顾后深思熟虑考虑还是离婚吧!毕竟没有修复的可能,这样拖下去也是伤害彼此,现在就在分割财产上又起矛盾,意见不同,第一套房子也算是首套房,写我姐名字,当时无奈情况下只好写我姐名字,都在外地上班,第二套房子是2012年按揭20年,她要求各分一半财产,我心底很不舒服就因为她07年在深圳的出轨为借口,不肯在各分一半财产做出让步,不同意财产分割办法,我所同意给她五万,什么都不管包括小孩高中、大学期间的费用,她不同意,她要求最少八万现金,否则不同意签字离婚。我的想法是(第一点;不给她钱可行吗?可以离婚吗?到法院判。,第二点;2012年的新房和2007年的房子是否都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因为2007年房产证写我姐名字。第三点;现在她要求给她八万,我也算了一下,小孩的费用,今年高中报名和借读就花掉六万多,因为不是本地户口,如果加上高中这三年,还有以后读大学的费用。第四点;2012年房子是我和她名字,房产证抵押银行按揭贷款,离婚后牵扯到以后按揭到期,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改或者过户等因素,怕到时又起矛盾和争议,她不协助我办理更名和过户手续,又担心这事情发生)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能离婚,以上四点非常期待你的回复,谢谢!抽出你宝贵时间来回复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