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停薪待岗吗?
更新时间:2014-09-19 10:49:47
问题描述:
我入公司两年多了,劳动合同已过期没有续签,本来是打算辞职的,辞职报告已经交上去了,但是,没有批,领导找我谈话,更换到另一个部门,但,当时部门还没有成立,其他条件都谈好了,我也答应留下来,领导回复说就当没有辞职信这回事,可是,阁了几天领导突然给我说要我停薪待岗,在这之前都没有任何的书面语言来进行通知,只是口头说过,到今天又给我说该部门不会成立了,给我两个选择:一是辞职,二是调换职位,降低薪水,请问公司这个要求合理吗?我有权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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