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4-09-18 14:33:02
问题描述:
您好,是这样的。
我奶奶有一门面,在我19岁的时候,(我现在24),奶奶就口头承诺将门面过户给我父亲名下,但后来父亲身患疾病,此事就搁浅下来,后来父亲因病去世,但父亲临走之前就告诉我说要奶奶把门面过户到我名下来。五年前奶奶同意将门面过户于我名下,也在房管所办理了相关手续。
但就在五年前过户的第二天,我的叔伯们(奶奶有5个孩子,4男1女,我父亲是老幺),他们4个人到我家来,说这门面属于奶奶的财产(那时奶奶健在,爷爷早已去世,奶奶四年前去世),他们也有份分,然后大伯父三伯父和大姑妈就让我签了一份协议,意思是说把这个门面过户到我名下以后要给他们5万元人民币的补偿,2014年9月18号之前必须给。当时我也不知怎么了就签了,我想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其实,我父亲健在的时候提出过要给他们补偿,但没谈具体金额。
五年前我就表示我愿意补偿他们2-3万元,但遭到拒绝。
现在他们拿当时的协议来我家闹,说真的,我一分钱也不想给他们,大不了打官司,请问,打官司的话,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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