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打官司这些事本以为在电影电视才会出现,现在却发生在我身上,因对法律不太了解,除了直接找律师,也不知可以去那里了解!不知可否能给出你的专业提示或建议。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32岁,于2012年1月结婚,育有一女,现在1.5岁。妻子娘家是福建上杭人,我为广东肇庆人。我俩原同在一公司工作,我在此公司工作四年有多,妻子在此公司工作四个月。因婆媳关系,妻子独自带女儿离家回到娘家,妻子离开时,是向公司请假走的,走的时候,我当时也不清楚妻子是要娘家,我以为她请假是带小孩子打预防针之类,结果回到娘家后就给电话公司说要辞职不工作了,之后就一直联系不上。妻子从2007年毕业后,没有正式做过一份工作,全都是一年半载就不工作了。现在妻子已经是第三次以这种方式离开。每一次离开并不是我两人有吵架,没有打闹,有时候好好的,明天就走了,没有任何不愉快的事。第一次是2013年6月,当时小孩才4个月,我去上班了,她带着小孩就走了,然后发来一个信息说已经到了广州,当时我很心痛,初为父母,却不能陪在小孩身边与女儿一起成长。经过努力说服,她两个月后即当年8月回来了。第二次是2014年1月12日,又以同样的方式离开,我亲自到妻子老家劝说,又两个月后才回来。第三次是2014年8月,她以请假十天办证为借口,走了以后就直接向公司辞职了。房屋是我们结婚后,父母当时出资交了首付的(因为父母年纪大,银行贷款供楼不能以父母名义来贷,所以当时房屋过户时是写我两夫妻的名字),然后我们负责供房,当时市场价约为30万,父母出资18万,妻子向外家借来一万(妻子没有工作)。我自己也一万,共20万,剩下约10万,我每月支付1100元供房,供十年,即供到2023年为止。我工资约为3000元每月,平时开销大致是这样的:我负责供房1100元,生活1000元,父母生活费600元。妻子一直没有工作,是2014年3月至7月在工作,每月工资为1600元,其工资一般为她零用及卖奶粉给小孩等。
现在问题就来了:妻子主动要求离婚。且提出如下要求:第一,她向我要求支付小孩抚养费每月800元,直至成人为止。第二,要求我一次性支付8万元费用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侧上法庭。我本人一切以小孩成长为重,不主动提出离婚,且房屋正在供养中,房产正件押在银行。基于这种的情况。我是否能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我是否需要作出妻子出出的赔偿问题?求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