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半年前给别人借了36000,打了借条,对方把一处小区的房子作为抵押,给了我一份房产证还有首付的发票
更新时间:2014-09-22 08:31:11
问题描述:
我半年前给别人借了36000,打了借条,对方把一处小区的房子作为抵押,给了我一份房产证还有首付的发票,说好一个月还的,可是一直到现在没还,前天又去他们单位找他要债,刚一见面,他就被检察院的带走了,到现在还没放出来,听说他挪用公款了,可能要判刑,我去找他老婆,她说她们已经离婚了,又去看他抵押的房子,结果里面住这人,原来他把这个房子抵押给了好多人,一样的房产证,发票,钥匙~~请问如果他被判刑了,那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如果没判刑,那我拿着这个假证能要回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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