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退一赔十。
更新时间:2014-09-16 18:42:05
问题描述:
在超市买了3盒茶叶共3000元,回家后发现茶叶没有生产日期、企业标准是2009年的已经过期,而且生产厂家故意在外包装加贴标签遮盖原来的企业标准。然后到工商局投诉,要求超市退一赔十。工商局对生产日期的问题已经立案,处罚书将在60日内作出,但超市不同意退一赔十。企业标准问题已经投诉到质监局,质监局正在调查。如果超市仍然不同意调解,我是否现在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十?还是到处罚书下来之后在起诉?胜诉概率为多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