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举证案
更新时间:2014-09-27 08:16:25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起诉案,我是被告A,交警定次要责任方,小车驾驶员及车主。被告主要责任方B,摩托车驾驶人及车主。原告是无责任的受伤方C,摩托车。C已康复,B不服调解,故C上诉,我已收到传票及举证通知书,C治疗期间A,B各付了钱1万元,C的车修理费A,B已按3-7贪付了。然而我次要责任方的车修理费是知己付的。垫付C住院费1万元记我的误工费。请问律师先生我在庭审前该如何向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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