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手术不成功怎么办?医院是否担责?
更新时间:2014-09-10 16:00:12
问题描述:
本人40岁,男,因右耳朵中耳炎导致听力下降,对生活中的交往实在不便,希望通过现在先进的医疗技术治疗将听力提高或恢复,一家三甲医院接受对本人的检查,结论是内耳没问题,鼓膜穿孔,只需鼓膜及听骨修复,需要手术治疗。经过全身层层常规检查,三甲医院实施了耳朵修复手术并住院治疗十余天,出院时医院嘱咐的耳朵填塞物取出以及复查时间,我都按照规定的时间回到医院一一遵守,医院明确告知手术后的半年时间为恢复期,半年时间到了,我的听力并未提高,而且有明显下降的迹象,就回到医院自费重新复查,结果通过听力测试及耳镜观察,听力果然下降、鼓膜部分依然有小孔(没有修补完整),不但没有恢复,而且听力反倒下降了,原医院门诊说不能再次手术和治疗了,嘱咐平常生活不让耳朵进水,就这样了,难道后半生就这样了吗,叫我如何生存呀,怎么办?我的权益有权维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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