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人,我全责,对方人伤,车损,我该负对方哪些损失?
更新时间:2014-08-30 23:58:16
问题描述:
我双黄线掉头时,遇直行一无牌照麻木车速过快未及时刹车,我车门被撞坏,他的车被撞坏,另外人有点伤,可是他提供不出医院的发票、病历以及正规的工资证明,他出具的是3600元/月工资,可是没有纳税证明,只有一个公司的公章,另外他的车当时未及时从交警队的修理厂拖走,因此产生了600元的停车费,还有就是事故后的双方拖车费也是我出的。
请问,他申请的这些赔偿即使没有正规的发票我也要赔吗?前提是在仲裁认可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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