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欺诈违法咨询
更新时间:2014-08-28 10:20:04
问题描述:
本人与辽宁省“建平县**矿业有限公司”(发包方),在2012年5月27日签订承包甲方矿井建设和采矿工程,我方当时挂靠的公司为当地的“朝阳**矿建工程公司”(承包方)。我为承包法人代表,合同期限为42个月,我方所有的投入设备、技术、劳力、资金都是自己组织,目前3位股东共同投资和外债加起来1300多万,我占百分之十的股权,在建设过程中才发现甲方合同中承诺的资源储藏量和为我方提供的条件都不符合,这项工程无法产出利润,合同本身带有欺诈,在我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要变更承包法人的信息,在今年2014年8月20日,突然看见我们其中的股东还是挂靠朝阳**的资质和甲方签订了另外一份和我一样的合同,只是把签订法人和签订时间改了,我在此项目已经投资125万,至今没有回本一分钱,我的原合同还有效吗?他们双方是属于合同违法吗?我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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