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朋友在江西交通事故鉴定与赔偿
更新时间:2014-08-27 17:02:06
问题描述:
1.小朋友7岁,深圳户口,回外婆家,过马路时,被小货车撞到,导致右肩膀锁骨骨折,已经做了夹钢板的手术,同时右眼视觉神经损伤,看了中山眼科中心,北京某医院,深圳眼科医院,爱尔眼科,西玛眼科等多家医院专家,得出结论一致,视觉神经损伤,恢复可能性极小,现在右眼视力0.07,左眼正常1.0.
2.因开货车的绕超公交车,把过完马路的小朋友撞倒 ,司机当时逃逸,后来该货车主老板娘赶到说,他们全责。
请问:1.因右眼视力在0.07,是被定为9级伤残吗?
2.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是按发生事故当地标准赔偿,还是按深圳的标准。
3.期间如果对方不同意赔偿,是否要打官司。
4.如果对方选择坐lao,是否就减少赔偿。
5.还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要怎么样打官司。
谢谢!
问:
以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标准赔偿。如果户口所在地赔偿标准高,按户口所在地标准赔偿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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