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长期拖欠**公司的款项,已涉嫌触犯
更新时间:2014-08-27 10:32:55
问题描述:
由于你长期拖欠**公司的款项4个月。共1744块钱,已涉嫌触犯《刑法》224条,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案件已移交法院,本月28号将会开庭,请到户籍地公安局查收法院的传票,到深圳市人民法院开庭,如未出庭,后果自负!深圳**法务部:0755-**.他这样来说。。也没有通知过我,,今天下午发了这样的信息给我朋友,然后我朋友就告诉我了。,,我要不要去啊,,他也没有打电话通知过我,我这样是不是诈骗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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