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的房子是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是50年,房产使用年限是从1990年开始算,老房子,总共是7层楼,我家住的是5楼,无电梯
2007年买的二手房,买来我们自己也没有装修,直接搬家电家具入住了
2011年,我楼下的住户,也转手卖给另外一户人家
2012年我楼下的四楼新邻居,买了房后,对老房子重新装修了
今年5月份反应说我家漏水到他家了,是厕所那块的
小区管理处要求我们维修好,这个要完全维修,工作量很大,要花很多精力,金钱,时间
1.这个老房子了,这个漏水也是我们故意要造成的
2.之前住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有这个问题,直到是楼下自行装修后,才反应出来的
3.若要维修好,那我得把我家整个卫生间的地面,马桶,洗水池全部挖掉,再放入隔水材料进去,这个工作,就金额来说,也得要花万元吧
4.于是我们请师傅,并分析,厕所有这2个地面出水口,可能是靠近最外面的出水漏口到他家去的,于是我们就把这个出水漏口给封死了
现在楼下说,似乎不怎么漏水了
楼下再次找管理处,管理处又找到我们,说之前漏水,导致楼下装修的天花板,全部因进水,潮湿,天花板都掉下灰了
管理处要求我业主负责楼下的装修费,具体多少,我也没有去问
我想咨询下,像我这种老房子,这楼下要重新装修(补修),费用应该是由我来承担,这样合理吗?
有没有办法及说服力,证明不应该由我们承担这个补修费?
请帮忙出主意,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