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丈夫的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4-09-01 15:21:4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丈夫婚前有一套房子,是他父亲过户给他的,房产证上写着的是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结婚后,我想在这房产证上加上我自己的名字,请问光是在房管所办理手续加上名字就可以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吗?在法律上就承认了吗?如果法律上不认可,我还需要去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必要去公证处做一个房屋财产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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