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属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更新时间:2014-08-20 08:15:05
问题描述:
政府下属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本镇**砖瓦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单位是**镇政府政府也是唯一出资方流动注册资金100万元本镇居民周**是政府委派的**砖瓦厂法人代表其在2007年至今经营活动中累计欠我烟酒款5万元周与2012已打欠条并加盖**砖瓦厂公章并约定利息15%2013年利息已付原欠条未改只是将日期改为2013年现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经和政府协商将砖瓦厂经营权暗地里转包给黄**为了暂时逃避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和厂名都未变周**仍然在上班我今年多次索款无果他们叫我打官司请问我想起诉原告设为**镇政府1砖瓦厂2周**3另外连带黄**行吗或者您认为应该怎样起诉好请赐教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