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诬陷挪用公款,算诽谤罪吗?可以告他吗?
更新时间:2014-11-15 20:13:03
问题描述:
我单位有2个老板,刘总出厂房,魏总带资金和设备在刘总这办厂。两人当时签署的合同是1年后上市,2年了还是没上市,魏总准备撤出,我做财务的,我跟着魏总一起干。现在刘总那边不让我走,说我挪用公款,他所谓的我挪用公款,是过年临时工工资发放,员工过年年终奖,还有单位汽车冲油钱,都是单位钱打我账户,我去取现发给大家的,和办理的!这我有十足把握,这些钱的用处发放,都有他们本人签字和老板签字的。现在刘总发函说我挪用公款,我可以告他诽谤罪吗?还有8月3号前,他已找会计来和我交接会计工作,我和刘总招来的会计已交接手续都办理好了,双方都签字了。刘总现在不承认,不批准我辞职。我刚进单位,单位没和我签署劳动合同。我需要履行这个没签合同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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