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在很久以前父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是父母的共有财产,其母亲偏爱小儿子就一起居住,后小儿子自己买了房子就搬走一起居住,父母的房子出租,在7年前父打算把自己的房子给我{父亲当时身体很好,思维正常},其全部亲戚也都同意,母亲也同意,就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户公证给了我,期间我们一家3口住了5年,每个星期依旧都是看望父母,2年前父亲岁数很高了,伴患有很多老年病,思维混乱,基本生活不能自理,我主动提出辞去工作把父亲母亲接过来照顾,兄弟姐妹都同意。差不多过了1年,后一年期间母亲不定期,不规则的会以我发生争吵,大概3,4次左右,最后一次母亲会说我去打父亲,打母亲,{父亲意识模糊,思维混乱,有暴力倾向,打母亲手都打青一块紫一块,母亲怕打,叫我去拉的父亲,我顾只能用双手抱住父亲,父亲才不能乱打,}但是每次过后,母亲都会对亲戚说我去打父亲。就最后这一次争吵,母亲的意思是要收回,现在我居住的房子,母亲说是对她不好她要收回房子。我一日三餐照顾父母起居饮食,病了联系医院,该吃的药没了都是自己跑医院开,平时伙食一家5口都吃一样,从没打过父母{只有被父亲发病的时候打过},母亲都还说对她不好,要收回房子。不让我居住。
所以,我很困扰请律师分析几个问题。
第一,这房子以前是父母的,无论是赠与还是给与的因素在里面,最后是通过房子买卖过户和公证的,请问母亲现在有权利收回房子不?{父亲老年痴呆}
第二,无论是赠与还是给与的因素在里面,最后是通过房子买卖过户和公证的,请问母亲在不能收回房子的情况下,是否能要回房子一半的价值?
第三,无论是赠与还是给与的因素在里面,最后是通过房子买卖过户和公证的,到最后母亲要是能要回房子一半的价值,我是否能卖了现在的房子来支付这费用?
第四,在事隔多年,无论是赠与还是给与的因素在里面,最后是通过房子买卖过户和公证的,请问其他兄弟姐妹,要来分这套房子的产权,他们是否能分到?
第五,母亲诬陷我打父亲,不知道是“谁”交母亲编造的,请问律师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合法的权利,现在我担心万一那一天父亲有什么大问题,母亲全怪到我身上。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