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院治疗中,患者有那些补偿和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14-08-11 10:45:51
问题描述:
我是湖南人,在四川**工地上从事钢筋工作业,于2014年7月17日上午10:30分左右外来重型吊车作业中擦伤,经医院检查为左侧肋骨第5根骨折.断端错位,行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查实驾驶员在事故中负全责,我方无责。经调解结果.1.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由车主全部承担,误工费,补偿费按国家标准计算,出院以医院证明力准期的误工费按国家标准计算,2.如要评残按国家标准计算,3.以上事项全部由车主全部承担。特询问在治疗其间是否办理伤残鉴定和误工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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