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过失方负全责,态度积极但能力有限无法偿还,怎样才能把我的负担减到最轻?
更新时间:2014-08-09 15:40:46
问题描述:
我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中与同向一个骑自行车的71岁老汉发生刮擦,超车时我的摩托车后部与自行车刮擦,导致老汉摔倒后腰椎第一节压缩性骨折,我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伤者家属并将其送进医院住院。随后其儿子跟我商量私了走医保 可是附带条件是五万元 我因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 对方让我凑钱,可还是没能凑够。其子于第四天报警 交警因我没先报警为由定我全责 且对方当天下午转院 做了个没必要的手术 花了将近四万元 两个月后到法庭起诉我 让我赔偿各项费用六万余元。我是普通铁路工人 且33岁了还没结婚 父母自小离异 目前跟着六十多岁退休在家且一身是病的母亲相依为命 生活确实拮据 但我服从判决 就是觉得对方根本就是故意讹我,但是是讹钱未果也不让我好受 主要就是抓住交警定我我全责这一点。我现在根本无法一次性承担这笔钱,但我服从法律判决。就当认命认栽了,谁让我踩上颗移动地雷!请问能不能每月从我工资里分期偿还?如果可以 是怎样一个比例?如果对方不同意 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会不会把我的住房公积金执行掉?谢谢耐心解答的律师朋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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