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待遇问题女儿和儿子待遇不一样
更新时间:2014-08-08 11:31:53
问题描述:
村最近已发放开发款,凡是出嫁的女儿无论户籍是否在本村一律没有,另外还有离婚几年的女儿户籍始终在本村也没有,再有就是女儿有一个孩子而且有独生子女证户籍也在本村也没有这个款,还有凡是有三个女儿的如果均已出嫁户籍还在本村的只给一个的,等等这种情况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另外本村有男孩嫁到女方的户籍在本村就有这笔款,村里这笔款是12年拨下来的至今才发,从12年到现在凡是去世的都没有,再有就是截至到7月25日之前出生的孩子有这笔款,7月25日嫁到本村的媳妇及带过来的孩子有这笔款,服刑人员及当兵人员有这笔款,主要就是有闺女的无论户籍在与否只要出嫁了均没有这笔款,您认为合理吗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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