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办法只有两种,
更新时间:2014-08-04 10:50:49
问题描述:
拆迁补偿办法只有两种,但有的兼得.实例:旧城改途,被拆迁户为复式楼,因楼上高度不足(2.2米)拆迁政策规定,要产权的楼上按实有面积的80%给予补偿,原100平方米,只给80平方米;要货币按原面积95%给货币补偿,每平方米为6180元.先拿到数十万元补偿,(利息比过渡费都高)同时又多要房产补偿60---100余平方米,仍按6180元/平方米,在回迁时结算.拆迁合同明确现定,回迁时按商品价结算,拆迁人用阴阳协议运行,这样有数十户,多补偿房产5000余平方米,数十户按80%要产权,再无任何补偿,请问该社区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少补偿的该怎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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