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损坏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4-08-01 22:24:19
问题描述:
房子是今年6月6号租的 200元的押金 当时是签的一个月的合同,继续租了一个月,没有再签合同,押金也没有退,合同内容有涉及到损坏物品赔偿的问题,前天水龙头坏了,但不是我人为损坏,我觉得是时间长了自然损坏(水龙头热水是出热水,冷水也是出热水),是拿到卖水龙头那里修的,店家说用一两个月是不会坏的,我也看到了拆下来的水龙头,下面很多锈,不是用一两个月能有那么多锈的,有照片为证,现在房东要我出修理费,昨天一到我房间就拿着合同说合同写的很清楚不出修理费就从押金里面扣,很讨厌这种趾高气扬的态度,我该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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