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否应该走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4-07-29 16:22:54
问题描述:
老人年迈,无经济来源。膝下有四子,三个儿子每年给老人一定生活费。
另一个儿子1999年前后第一次患脑梗,恢复得很好,能语言表达,自己勉强能上下楼走动。因无工作能力,单位给其办理了病退手续,每月收入有限。其子正处年少中学没毕业,为了供养孩子,妻子没有正式工作,忙于挣钱不能很好照顾,半年后二次患脑梗,病情加重,压迫语言神经中枢,不能正常说话,生活无法自理。2000年末老人丧偶,这个儿子就搬到同一小区内的老人家,和老人同吃同住。老人到处询医问药,为儿子治病,边照顾儿子的生活,边捡废旧物品赚钱给子儿看病。
十几年过去了,老人深感年岁已高,力不从心,儿子的病一直没有见好,儿子的退休金等银行卡匀由儿媳把持,可儿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儿媳很少按时给,或不给。有时老人要也不给,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老人是否应该走法律程序?是告儿媳还是告孙子?能告他们离婚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