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法律支持援助!
更新时间:2014-07-21 12:09:56
问题描述:
问题如下:
1、 有婚姻的人与他人(无婚姻者)同居数年后分开,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期间一方(无婚姻者)出资购买的资产是否都属于一般共有财产,是否双方平均分割?同居期间有婚姻者的资产都给了其原配家庭子女,那这部分是否属于同居期间一般共有资产?是否也要平均分割?
2、 有一个同居析产纠纷案件,就是上述的情况,法院判决是同居期间无婚姻者自己出资购买的股票和房产,都算作是一般共有财产,要双方平均分割。对于有婚姻者,因他的资产都给了原配家庭子女,故没有进行分割。这是否公平?
3、 该案已经过一审、二审、高院发回重审,然后又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再审。现深中院二审再审完毕。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同居一方(无婚姻者)坚决不服。那应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进行申诉或抗诉?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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