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工人,前段时间,
更新时间:2014-07-20 14:41:4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工人,前段时间,我在工作时因工作与乙发生口角,乙用压力车撞击我前胸,并拿起1.5米长的铁棍要打我,后经领导劝解,我离开了。哪知乙抄起铁棍四处寻找我,并扬言要打死我。后来找到我,因乙喝了酒,我不想跟他一般见识,也不想惹事,所以他用铁棍打我时我一直用手抵挡,导致我的手被打伤致出血,后来出于自卫,我打了他两拳,导致他脑损伤。厂方给调解,他的家属也同意了,厂方罚我500元,并给乙方1000元。后来我先后两次去看望他,并给他交付600元医疗费。住院后第二天,他的家属到我的厂子里去闹,理由是我上班,乙方不上班,厂方没办法,便让我呆在家里处理完事后再上班,结果乙方拖着不解决,致使我35天没上班。第三天他的家属又无理取闹,又不同意调解,要做鉴定、打官司,我只好由他折腾。8天后,他做了鉴定属于轻微伤,后来他又回了医院,前后共住了18天,共花了2768元,接着又报警把我拘留了5天,罚款500元。为此我感到十分沮丧和委屈。这件事本来处理完毕2个多月了,但我没想到乙方又到法院起诉,要求我赔他各种费用7000多元。这件事本来由他引起,我感到非常委屈和难受,但又不懂法律,如果反诉,我胜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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