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贷款担保、分红
更新时间:2014-07-20 10:38:01
问题描述:
公司有二位股东,其中:甲为大股东,占股比72%;现公司需要向银行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甲同意按股比为公司担供担保,乙不同意担供担保且不同意提供反担保,为解决公司资金问题,公司拟召开股东会,由甲担供全额担保,而乙在公司利润分红时只作账面分配、公司不支付现金,待乙在公司的权益达到贷款应承担的责任(按股比)时才支付超出责任部分的现金,该方案按股权比例表决强行(乙表决不同意)通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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