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14-07-19 12:32:04
问题描述:
按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想问一下,共同财产是指上述的全部还是现在的存款?结婚这些年都在我爸妈家吃住,儿子的奶粉钱和生活花销的费用应不应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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