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加工制造厂里上班,在注塑车间
更新时间:2014-07-16 18:55:3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私人加工制造厂里上班,在注塑车间做质检员,(注塑车间就我一个检验员,上长白班,中班夜班产品没有人检查的)由于我的疏忽大意,导致公司有一批产品不良,必须经过抛光或者打磨后才能发给客户。老板说我给他造成了五六万块钱的损失,(如果是损失的话那就是产品报废不能再使用的,可是产品只是不良,经过抛光打磨后是可以再用的,而且产品表面喷漆,丝毫不影响的,就是抛光打磨时间会长些。这也算是损失吗?就算是损失,那也只是人工吧,怎么能按照产品的单价算呢?)
如果老板让我赔偿的话,那按照多大的比例赔偿呢?(他可能会扣我的工资作为赔偿金的)如果他扣我的全部工资作为赔偿合法吗?(我们厂里工资压三个月,我5,6,7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发)
而且就因为这次事件,我已经于14-6-30日递交了辞职申请,但是老板并未批准。也没有签字!就说等他找到替补我的人了再让我走,找不到人就不让我走。而且我当时问他要是一个月之后还找不到人怎么办呢,他说肯定能找到的。问题是现在都半个月过去了,他一个人也没有找到,我到7月底能直接走人吗?(我进厂到这个月底就一年零两个月了,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我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走,从递交辞职报告之日起满一个也后能否走人?)
最后就是我担心的他会以上面的不良产品赔偿为借口扣除我所压的三个月得工资!如果他真的全部扣掉,我该怎么办?
我愿意承担赔偿,就是不知道他按照字母的比例要求我赔偿,因为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赔偿比例也无从谈起!
还麻烦律师能为我一一提点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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