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代理了一个品牌鞋子,自从签完合同
更新时间:2014-07-15 20:17:49
问题描述:
我在广州代理了一个品牌鞋子,自从签完合同交完订金,我就完全被他们牵着鼻子走了,先是付合同余款,后是打货柜款,要是不打就不发货,打完款发过来的货没有一个是我当时选的款式,我就要求退换货,他们那边一个劲劝说,说才开业,根本不知道哪个卖的好,先卖再说,由于年底,我就把特别相不中的退了一些,想着他们说的也有道理,试试再说,结果过完年他们上班我再要求退换货被告知我过了换货期限,5月底他们举行了订货会,我没有去,他们把鞋子款式给我发了过来,我也定了三万一的货,过了几天,被告知需要交百分之30的订金,本来我押在公司的货款加上我年前退货的钱还有三万五,但是他们说退货的钱不能抵,不交订金就不给订货,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做?我能通过法律渠道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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