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交通谁负责!
更新时间:2005-10-11 21:52:01
问题描述:
本人有签定合同的员工,我有两个工作职务一个是修车,另一个是质检员,因为本人工作公司是汽车4S店,我在10月3日值班中,因为工作的原因要试一辆刚刚维修好的轿车,在这期间有位员工随便搭这辆车送他回家。在试车当中撞到横穿马路人行人违规在先.现在要等到8号交警才处理,伤者胳膊骨折,需要医疗费一万多,现在公司要我一个人承担伤者医疗费用。医院要5000块做压金。我现在自己已经拿出3000块,这事情公司说我试车中载人理由要我承担,但公司也没有明文规定这一条试车不允许载人~`请求各位法律学者,我该怎样来维护自己,我本身的目的就是试车,这责任该怎么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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