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各律师大人救人于水火,看看此案还有没有
更新时间:2014-07-11 01:26:42
问题描述:
望各律师大人救人于水火,看看此案还有没有希望胜诉。有的话可以请个律师代理, 时间是7月18号上诉期前。因我在深圳上班不便长谈。 6年的诉讼这个房子是唯一的执行希望,张x两次判刑十几年没有财产又不务正业。我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
案情:2009年本人工作时因工作琐事被管理人张x欧打致轻伤,伤残评定为九级。同时也被认定为工伤。张x已经被判刑一年半,现已刑满释放,2013年本案民事部分判决赔偿19万元单位不担连带责任。现已申请执行,据查被申请执行人张x无财产可供执行,另查张x与A于2012年3月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可分割,查到深圳市房产一套系A婚前一人抵押购买。本人申请追加其前妻A为被执行人被驳回,后又对A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认定为共同债务,认定该房产有夫妻共同部分并在判决书19万内分割房产。均被法院驳回。驳回依据是2006年经公证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内容:“现有房产是2002年婚前A一人出资所购买,2003年婚后每月银行贷款也由A一人从个人收入中偿还,如发生地价等都由其一人承担。”本人认为此案至少03年结婚到06年约定财产协议期间3年房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收入偿还的,因此房产有共同部分需要补偿给对方,财产约定协议说由一人从个人收入中偿还。但没有说明哪些是个人收入,哪些是共同收入,需要进一步举证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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