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下水主管道私自加篦子导致楼上反水地板及门被泡,请问责任划分及赔偿
更新时间:2014-07-09 08:59:49
问题描述:
一楼在卫生间主下水管道私自加篦子,导致楼上反污水地板被泡,门口变形门关不上。被泡时因楼上家中无人,楼上的污水渗透将一楼墙壁弄脏。事后2家协商楼下可做赔偿。但二层住户经市场调查被泡地板及门口处理损失大约为2000元时,楼下只愿出500元作为赔偿。请问责任划分及赔偿价格是否合理?如果起诉是否会全额赔偿?另外物业及3至6楼是否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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