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底什么时候办理?
更新时间:2014-07-03 14:12:36
问题描述:
我现有的身份证是在学校的时候办的,只有五年期。在2014年7月22号过期。因为害怕身份证过期会有影响,无法使用。所以就在7月2日到本地派出所办理。然后他收取了40元工本费,理由是“丢失补领、损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可是我身份证没有损坏和丢失啊。他还要我必须把现在使用的身份证交上去,然后去办理临时身份证。我想知道是按规定必须要这样吗?那我是应该在身份证过期再去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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