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丢失,要求全额赔偿
更新时间:2014-07-01 10:07:14
问题描述:
本人6/2号从北京寄到山东菏泽一个快件,过了十几天朋友说还未收到,我很着急,因为里面是我寄给朋友的生日礼物,是一个皮带和钱包,总价值2988元,6/15号我联系快递查询原因,告知快件已经到达曹县,6/18号我再次联系,告知快件丢失,并告知提供发票图片,后我立刻提供了发票照片,但是过了好几天都未回复,后多次联系400客服,一直无结果,并在此期间受到快递员骚扰,至到6/23号x客服电话联系,告知发票不应该开具饰品,应该开具具体明细,告诉我按照规定只能赔偿1000元。对于这个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我高高兴兴给朋友买件礼物,快递给弄丢了,这是快递的责任,既然是xx快递责任,至少应该赔偿我商品原价的金额2988元,且我以提供相应证据,xx快递一直拿我未申请价保来说事,首先我从没有想过寄东西会丢失,要提前申请价保,而且,我在邮寄商品时,快递员并未提醒我商品是否需要价保,我觉得这同样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快递公司在承认这些事实的情况下,拒不负责,而是敷衍解决问题,且态度蛮横,我觉得很受伤,我无缘无故损失了2000元,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也是万万不能接受xx快递欺压客户的恶略行径的!后来我去邮政总局申诉,回复的结果依然是1000元,请问律师,我能否要求对方全额赔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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