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老板手下包了一些杂活,十七八个人干了三个多月,都是按他们要求做的,现在活干完了,第一次老板给
更新时间:2014-06-30 11:49:46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老板手下包了一些杂活,十七八个人干了三个多月,都是按他们要求做的,现在活干完了,第一次老板给结算了六万一千九百四十元,我们发生了争吵,现在老板又委托他人和我协商说不让超过十二万,如果超过十二万人家就不管了,可工人工资是十六万多,加上生活费是十七万多,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当时纯属帮忙,可现在他让我工人工资都发不下去,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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