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再写的欠条还有法律作用吗?欠条要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4-06-29 13:43:19
问题描述:
你好,2013年8月经朋友介绍把钱借给第三方10万元月利息2分,(之前每月都有付利息)在2014年4月24日突然在东南快报报纸上看到第三方因高息借贷莫名失踪,我就在当天就到公安机关报案,现在第三方已经出现了,他想去自首,跟我商量先还2万元,要我给他写收条10万,好给公安机关交代。他私下还要给我写欠条8万元,说等他出来后再还钱。请问再写的欠条还有法律作用吗?欠条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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