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9日的交通肇事逃逸死亡事
更新时间:2014-06-24 20:06:51
问题描述:
2007年3月29日的交通肇事逃逸死亡事故,公安机关尚未侦破。其他有牵连的当事人当时非常明确,2007年5月8日原告对其他有牵连的当事人提出赔偿要求,其未同意履行义务至2013年12月25日进行起诉。间隔的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对其他有牵连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对其他有牵连的当事人的诉讼时效是否一直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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