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
更新时间:2014-06-23 22:08:39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石首市绣林镇南岳山村四组的居民,我们这里的房屋田地将被政府收走,政府给予每人10万块钱的补贴。因为我们家祖先是湖南的,爷爷那一辈是小时候逃难来到此地。当时生产队看中我爷爷有理发的手艺,把我爷爷留了下来。我爷爷今年有72岁了,家里还有奶奶、爸爸妈妈,我妹妹。我于2012年与我老公完婚,并生了一子,现有九个月。祖孙四代八口人共住一起。我们四组里面有十三个代表,一致认为我家人口太多,并且当时我爷爷来这里定居的时候没有交入股钱。所以现在要求从我们家的补助中扣除8万块钱(一人一万)作为组里面的资金。可我们组其他家里有八口、九口人的却不需要扣钱。关键是这个扣钱的事我们之前一点都不知道,只是组里面开会的时候,组长说出来的,并且代表已经签了字。我们去找过居委会,然而居委会说你们组代表决定的事我们没有权利插手,事情已经决定了就不要再说了。 每人10万块钱的补助是市政府规定的,我们组里面有权利扣除吗?他们这样做有法律支持吗?八万块钱对于我们这些农民来说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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