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是否强制疑问
更新时间:2014-06-28 08:07:20
问题描述:
1 用人单位 注册地 在北京 ,上海为 办事处。 劳动者 劳动履行地 在上海,且城市户口。
2 合同 签订工资 5000元。 五险缴纳正常。公积金方面 用人单位 却按照 1400元比例(并非5000元),返还给个人工资账户(并非缴纳至上海公积金处)。
请问:
1 上海(或北京)缴纳公积金 是否为 强制。
2 缴纳的基数是否可以更改。
3 不缴纳,却返还给 个人是否合法。
4 如果违法或违规,如何维权。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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