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误诊为宫外孕,痛失输卵管。
更新时间:2014-06-23 08:34:38
问题描述:
2014年6月12日我老婆用早孕试纸测试发现自己怀孕后,中午就和我一起去往武汉黄陂人民医院盘龙城分院就诊,当时彩超诊断为宫内早孕,后拿此彩超单在妇科门诊经专科医生确诊后,病历上得出的诊断结论也是宫内早孕,要求半月后复查。可是就在6月14日早晨,老婆在家突感下腹疼痛难忍,并打电话求助我赶快回家,后送往当时初诊医院急求,医生当时就诊断为宫外孕导致了大出血,要求立即送手术室。可等我刚刚交完住院费,医院又说本院可能血液不足要求送黄陂人民总医院手术。后又由于救护车不在家,便在附近找了一辆面包车代替救护车,车上除一名护士随同外,无任何医疗设备。到达总医院后立即送往手术室,不久一名医生出来告之,由于宫外孕导致大出血需要切除一侧输卵管,家属本着救人为原则的情况下签字同意。现在我们认为医院误诊在先,使得我们错失了更好的其他途径医疗方式,导致病人大出血并危及到生命安全,后又遭受到身体上的痛苦无辜挨上一刀,并导致一侧输卵管切除,对以后的生育能力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心理上也造成了终身的阴影。在此,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吗?胜率有多少?医院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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