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十六岁时被我养父母收养的
更新时间:2014-06-21 13:17:3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十六岁时被我养父母收养的,十六岁十便出门打工了,由于去年未婚先孕在男女双方当地办了酒席,因为我男朋友是南京的,我是成都的,所以我父母要求他在成都买房,再给五万彩礼,由于南方不肯在成都买房,只答应给我父母五万彩礼,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父母老是打电话叫把钱给他,其他什么都不管,所以南方就觉得说我父母只是为了钱,所以后来只给了三万块,结婚,生孩子我父母一分钱也没有给,也没有怎么关心,现在我宝宝四个月了,我要拿户口簿给宝宝上户口,我父母不肯给。打电话也不结,直接挂,像这种实况该怎么处理呢?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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