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左转弯,由南向北行驶与由东向西在斑马线
更新时间:2014-06-21 11:11:48
问题描述:
我骑电动车左转弯,由南向北行驶与由东向西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小孩(6岁)相撞,小孩脸部受伤,撞时其母亲没有牵着小孩,现在交警事故认定我主责,对方次责。到目前为止,所有路费医药费为我出,检查结果小孩身体没事,外伤部位无大碍。我现在去结案,对方父母提出要我们付他们的误工费,请问这合理吗?另即然对方有次责,那医药费和车费对方是不是也要承担部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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