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10月进厂到2014年5月
更新时间:2014-06-17 10:03:19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10月进厂到2014年5月31日止,一直在这家工厂上班。现在技术革新,我这个工种被机器代替了。老板也按排我去上其它工种,可我觉得时间太长,工资太低,没有答应。这些年他也没有帮我买社保。我跟老板协商过,他说给我2万。他说他按排工作了,是我自己不做的,本来一分赔偿都没的,他是出于人道才给2 万。是这样的吗?他说按法律2008年之前是没有赔偿的。2008年之后每年给3千。我的年平均工姿4000元一个月。老板给得合理吗。这个厂原来是在禅城区的,2008年搬到三水区/厂名改了,法人也更改了。不过老板还是这三个老板/员工还是这些员工。机器还是原来的机器。他们三个老板轮流做法人。我现在该怎么办。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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