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老板拒付的工程款和误工费
更新时间:2014-06-14 15:28:26
问题描述:
2013年11月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书,并于当日开始施工,到2013年12月29工程量完成99%时,被申请人以材料不到为由开始拖工期,期间被申请人口头承诺并答应支付申请人误工费,刚开始向申请人承诺材料一个星期后到,(按合同被申请人应提前一个星期预备材料)让申请人在工地等待一个星期,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履行诺言,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预备材料或者支付申请人实际完成工程工钱以退出工程。(按合同申请人可以退出工程但不支付剩下工程的工程款)但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预备材料也不结算工钱。就这样一直拖了四个多月。直到申请人2014年3月25日到劳动局报案止都没有得到解决。为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损害了申请人劳动权益,特依法向贵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贵委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决,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问律师该案件该如何处理能保障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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