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所导致的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4-06-14 16:45:02
问题描述:
几年前离的婚,答应后续给她5万,因为生意上的失败,后来没有能力支付这5万元钱,于是她几年前把我告上的法庭,最后裁定,我支付她后续的五万元。生意一直没起色,暂时没有能力还款,后来法院也找我去协调过。所以就一直拖欠着。而我的父母亲也是做生意的,就在去年的2013年10月28日他们卖出去一个石头15万元,岁数大了,不清楚转账的事情,于是就让对方转账在我的建行账号上,然后我在转账给我父母,到账的当天,我就转账到我母亲的建行账号14.97万,其中剩下的300块,我用来交了其他费用。张卡里的钱,我的父母亲做了其的用途,所剩无几。这个事情我自己也没有去在乎什么,而今天法院打电话通知我父母亲,说我有14万多的一笔钱是我转账给了我母亲,让他们星期一,去一趟法院,并冻结了我母亲在2013年5月6日就存入邮政储蓄14万多的定期存款。如果不来,将把冻结的款划给我前妻。这个事情,牵连到了我父母,我应该怎么办?而且邮政储蓄里的钱,是在卖石头转账之前就存入的,并不是一笔钱。按照法院的意思,我是故意在转移财产给我的父母?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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