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究竟该向公司要求几年的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05-09-26 22:09:01
问题描述:
我2000年12月进单位,合同至2006年5月。今年8月我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律师告诉我经济补偿金应以合同约定年限为依据,虽然我在单位服务未满5整年,但合同订立所约定的终止期确已经达到了5年零5个月。咨询给出的答案也众说菲芸。有的说5年有的说6年。在此我想请诸位律师帮我做一个详尽的解答。
另外补偿金的计算是否应该把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那部分计算在12个月的总收入中?
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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