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4-06-10 12:35:21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在2002年10月份离婚,当时小孩的由他抚养,在2005年接到学校老师及小孩的电话,小孩说想跟我一起生活,当时把小孩接走时没有说过抚养费的问题,在2008年时他打电话来说,想在织金给小孩买套房子,钱不够让我借点给他,当时因为考虑小孩要回来高考,所以借钱给他了。今年小孩回来高考了,他也一直不说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跟他算算小孩在浙江这十年来的生活费及学费可能吗? 还有当时离婚协议书上写名现金几万块钱是留给小孩的,现在能要回来吗? 我只想用以上的钱换他在房产证加上小孩的名字行吗?或者写一份具有法律效果的协议书应该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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